查尔斯·拉博菲什
要点:
- 查尔斯·拉博菲什于1888年从俄罗斯帝国移民到美国,并持有15项美国、加拿大和英国专利,其中六项是计算机。
- 他还拥有打字机、里程计、切割木材机器和自行车指示装置的专利。
- 查尔斯·拉博菲什撰写了一本名为《拉博菲什专利和发明教义,如何制作》的书。
查尔斯·拉博菲什
19世纪末20世纪初,查尔斯·沙卡恩·拉博菲什(charles schachan labofish)是一位来自俄罗斯帝国奥德萨的犹太移民,于1888年来到美国(参见查尔斯·拉博菲什的传记)发明了各种机器(计算机,打字机,切割木材机器,里程计,自行车指示装置等),并为其设备获得了15项美国、加拿大和英国专利,其中六项是计算机(us533361,us544360,us661058,us673877,ca51938和gb190101736)。
拉博菲什的前两项计算机专利描述了一种类似手表的计算机(请参阅下方专利图纸)。让我们使用拉博菲什的专利图纸来检查这个设备(us533361)
拉博菲什的第一台计算机专利图纸(us533361)
拉博菲什发明的目的是制造一种非常简单和高效的计算机,它可以制成手表的形式并方便携带在口袋中,它可以无需按键操作,不容易出故障或出错,并且可以轻松地进行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的各种运算。
该设备有几个数字轮(在图纸中标有16),每个数字轮的表面上都有从0到9的同心圆形数字行,这些行按照相反的顺序排列,它们的0与同一半径线上的0相同,如图2中清晰显示,并且每个轮子上的数字行在风格和颜色上都不相同,以便可以轻松区分。这种相反的排列的目的是使一个数字行用于加法和乘法,另一个数字行用于减法和除法。数字轮用于表示个位、十位、百位等,如图1中显示了其中七个,但可以使用任意必要数量的轮子。
为了在操作该机器时进行“进位”,必须有一种方法,使得每转动一个代表更低一级的轮子时,另一个轮子转动一个数字的距离。为此,每个桶17的一侧有一个突出的销或齿26,它适配于与基座19上的一个杠杆28的凹槽或叉状末端27相接触,该杠杆在下方齿轮23的上方枢轴上旋转,该杠杆延伸到下一个相邻的基座上,并且具有一个枢轴式的爪子29,其适配于下一个数字轮的齿轮,该杠杆及其爪子由弹簧30和31保持与销和齿轮相接触。
这台机器通过将表冠头34向右转动来操作,根据需要添加、乘、减或除的数字。在操作机器时,需要移动的数字轮通过按下其中一个按钮22而向内推入,从而将其小齿轮23与驱动齿轮24啮合,然后通过转动表冠头34,同时将小齿轮与齿轮啮合,适当的数字轮会被旋转。
例如,假设要将数字341加到机器面板上已指示的数字上。按下与个位数槽相对的按钮22,从而使个位数的小齿轮23与齿轮24啮合,然后轻轻向内推动表冠头34,向右转动一个数字的距离,从而通过所描述的齿轮连接方式将个位数轮转动相应的距离。例如,如果之前在个位数轮的槽上显示数字5,则现在将显示数字6,然后松开对按钮的压力,稍微将表冠头向外拉动,以使其从弹簧销38上释放出来,并使其返回到正常位置。然后按下十位数轮的按钮,将十位数轮放入齿轮中,然后将表冠头向右转动四个数字的距离,从而将十位数轮移动相应的距离,并将4添加到十位数轮槽中已显示的数字上。然后在百位数轮上重复此操作,将其向右转动三个数字的距离,然后将总和显示并展示在槽上。如果两个数字的和超过十,数字轮的齿26会与杠杆27啮合,杠杆会倾斜并将一个较高面值的数字轮转动一个刻槽或数字。在加法中,内排数字在槽上展示,如果进行减法或除法运算,则外排数字显示结果。
在减法中,操作与加法完全相同,只是参考的是槽上的外排数字,如果将表冠头向右转动,外排数字以与内排数字增加的相同速度减少。如果要从机器面板上已显示的数字中减去数字341,则采取与上述相同的步骤,但在个位数、十位数和百位数槽上显示的数字将比先前显示的数字分别减去1、4和3。
由于乘法是连续的加法,除法是连续的减法,因此很容易看出这些操作可以通过简单地转动表冠头来重复进行加法或减法来完成。
labofish的下两项专利描述了用于打字机的计算设备(请参见下方的专利图纸)。
labofish的第二台计算机的专利图纸(us673877)
本发明的目的是简化用于计算目的的手段,并通过构建紧凑且完全自动的设备,为此类设备的使用提供可靠的手段,以使其完全实用地应用于打字机,从而使打字机在最小程度上不会受到阻碍,只需在打字机上写下一列数字,该设备就会自动同时注册和添加该列数字。
查尔斯·拉伯菲什(charles labofish)是一位作者
除了拥有多个专利之外,查尔斯·拉伯菲什还是他那个时代获得专利方面的专家。他撰写了书籍《labofish的专利和发明的问答集,如何进行》:《一个真正的自学专利和发明的学校,带有自我检查问题》,该书可通过由forgotten books出版的经典重印系列获得。以下是该书的摘录,它将让您了解主题:
“多年来的不断努力,深入思考,对专利和发明进行实践经验的研究,深入挖掘专利和发明的艺术、科学和实践的根本,渴望成功的一线光芒,导致本作的作者得出结论:专利的成功与发明者所掌握的有关专利和发明的法律和商业原则的知识量是相互关联的。一个对我们专利法精神一窍不通的发明者,完全依赖他的专利律师来正确准备和起诉他的专利申请,通常无法获得他应得的专利,因此是一个失败。一个缺乏对发明和发现的专利可行性法律知识的发明者,往往是一项毫无价值的专利的唯一所有者,因此是一个可怕的失败。一个缺乏科学和机械方面实际工作知识的发明者会制造出粗糙且不实用的发明,因此是一个商业上的失败。一个缺乏对专利和发明原则的理解的发明者很容易被专业的专利制造商的夸张广告所吸引,并成为拥有一项担保为期十七年的专利的唯一所有者,因此是一个长期而令人耻辱的失败。”